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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年度并考核2006年度肇庆市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作者: 团县委     新闻来源:团市委     更新时间:2008-8-18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肇庆市委员会文件
 
肇团发〔2008〕10号


关于评选2007年度并考核2006年度肇庆市
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高新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单位:
    好发挥肇庆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示范作用,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根据《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团市委决定从今年8月起,在全市开展评选表彰2007年度肇庆市青年文明号、考核200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并评选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挂“★”号的先进集体,以及争创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2007年度肇庆市青年文明号
   (一)申报
   1、申报条件。申报的青年集体认真开展青年文明号集体岗位主题特色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申报单位必须是复核认定县级或相应级别的青年文明号单位;已申报争创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有开展特色主题活动,文明窗口服务,主动争取申报成为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列入推荐申报范围;并符合《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其他要求。
   2、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8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相关要求。各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对照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填写附件:3、4、5、6,上报2000字申报总结材料一份、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的情况总结一份(含图片),同时上报材料的电子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促各申报集体对照《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和创建规划,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把关,真正把业绩优异、示范性强的优秀青年集体推荐出来,具体推荐名额见分配表附件:2。
   (二)公示
   1、公示目的。为确保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增强严肃性和透明度,使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申报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必须在命名之前进行申报公示。
   2、公示对象。拟评选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
   3、公示办法。9月初团市委将在《肇庆青年网》对申报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进行命名前公示。
   4、相关要求。各地、各单位团委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将申报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的要按规定、按时开展推荐申报工作,于8月30日前将《评选2007年度肇庆市青年文明号申报公示表》附件:3,报团市委。
   (三)认定
   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认定工作将与申报、公示同时进行。团市委将采取抽查、普查相结合,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进行综合评审、考核和验收。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青年集体,团市委将在10月份授予2007年度肇庆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二、考核2006年度肇庆市青年文明号
   1、已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年文明号不再复核认定市级青年文明号。
   2、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复核认定工作必须保持连续性,如有中断,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对2006年度复核认定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年度考核,各县(市、区)团委要建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市直部门的由市直团委组织成立考核小组,深入每一个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考核意见并统一填写有关附件:6、7、8,并提交青年文明号年度工作总结(1000字左右)上报团市委。统一考核意见后,将考核认定合格、好、优良和不合格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分别汇总后填写附件:7、8、9,于8月30日前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审查后,将对考核2006年度合格的市级青年文明号予以重新认定为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对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4、各省直单位、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对200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认定工作由各单位团委负责,复核结果直接上报团市委,重新认定为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三、争创2008年度肇庆市青年文明号
   1、争创条件:各地、各单位要在县级或市直级表彰和复核认定的基础上,根据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分配名额见附件:2,指导有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意向的单位进行争创。各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须提出争创申请,制定争创规划,明确争创措施,填写争创单位登记表附件:10报团市委。
   2、争创时间:各地、各单位将争创2008年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单位汇总,统一登记、填写汇总表附件:11,于8月30日前报团市委,逾期不再受理。各省直单位、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团委填写本单位争创单位登记直接上报团市委。
   3、争创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争创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推荐工作,认真组织,严格选拔,好中选优,确保2008年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的先进性。
   4、未申报争创单位的单位不得参加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表彰。
   5、已参加省直单位和团省委联合开展创建活动行业的青年集体,不在本次推荐、申报之列。
   四、评选肇庆市青年文明号挂“★”的先进集体
   由于肇庆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越来越壮大,现有166个单位,已成为我市文明发展的一道文明航线,争创省、全国青年文明集体不断涌现,为进一步加强、推进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的管理,更好展示市级青年节文明号集体的先进性、青年集体积极性,现实行市级青年文明号三星至五星标记上牌悬挂展示,每年从考核中评选良好的单位中认定,由单位主动申请,再经团市委考核组评审,到实地考察,评出三星、四星、五星市级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单位,凡申请获得五星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五星单位的评选,团市委将以申报省级青年文明号的条件考核、指导、认定,并在获得五星之后1—2年重点跟踪指导),由团市委直接推荐申报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其申请带数的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团市委组织评审、考核、认定,评选各星的市级青年文明号条件(另附)。根据肇庆目前情况,团市委研究决定,今年计划评出五星市级青年文明号3个;四星5个;三星5个。参加评星级市级青年文明单位要从2006年度命名和考核认定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申请,见附件:11。
   五、具体要求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要加强对命名和考核认定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领导和宣传,对申报和考核认定2007年度肇庆市青年文明号的单位要建立电子版档案并建议以PPT形式形成汇报材料,要将申报和考核认定材料及开展相关活动情况、图片印成一式两份资料或包装成册,要求在8月30日前交1份材料及电子版,做好标识(刻录光盘)交到团市委。请按通知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按时按要求落实工作。市直部门单位团组织对申报和考核认定相关工作与市直团委联系。联系人:黄定坤,联系电话:2223642,传真:2288209,电子邮箱:tw0758@163.com。
 
 附件:
 
 
共青团肇庆市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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